我们在办理计划用水指标时,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水平衡报告,主要评估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取水可靠性、取退水影响及水资源监测和用水管理情况。为了落实尤为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管理部门要求在单位取水有效期五年内开展水平衡测试,摸清实际运行期的取用水状况,为制定计划用水指标提供基础的评估数据。对用水单位内部建筑物相对位置、供水管线的布置排列、埋深、走向、阀门井/排水井位置、消火栓位置、管线尺寸、化粪池位置等进行现场勘测,对不清楚地下水管线走向的部位用管线探测仪或开挖的方式查询管线的走向、埋深,并将所查管线按比例绘制在图纸上。合理分析评价单位用水水平,找出节水潜力,制定切实可行的节水措施和规划,水平衡测试正式达到节约用水、科学用水的一项基本工作和尤为基本的方法,是节水工作开展的必要基础依据。
计划用水制度是用水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国务部关于大力开展城市节约用水的通知》(国发[1984]80号)明确提出取消包费制及实行计划用水。《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号)规定城市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水应当计量,并按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2)改革用水工艺,更新用水设备、器具,采用不用水或少用水的工艺、设备、器具。根据计划用水的范围又分为广义的区域计划用水以及狭义的城市内针对各用水单位计划用水。本标准所称计划用水是指后者。
管理机构是开展城市节水工作的组织基础。早在1984年,《国务处关于大力开展城市节约用水的通知》(国发[1984]80号)就明确要求各城市政府要加强对节水工作的。1991 年《国务部办公处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报告的通知》(国发[1991]6号)指出,“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管理工作的,健全城市节水管理体系,强化城市节水管理机构的职能,搞好节水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调查计费水表、现有计量水表配备情况和需加装水表的数量及位置等。节水管理机构职能薄弱是目前制约城市节水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企业节水能力的苏州力慷于2024/12/28 9:58:1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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